最高法:在校生因校园贷成被施行人不纳入失约名单
发布时间:01/01 来源:未知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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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新网官微消息,今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举行在《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提出:“全日制在校生因“校园贷”纠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得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或限制消费措施。”
最高法放宽部分失信限制
此外,《意见》明确指出:限制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是指限制其子女就读超出正常收费标准的学校,虽然是私立学校,但如果其收费未超出正常标准,也不属于限制范围。人民法院在采取此项措施时,应当依法严格审查,不得影响被执行人子女正常接受教育的权利。
在校生因校园贷成被执行人不纳入失信名单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中还提到一些可暂时为被限制公民暂时解除限制的特例,如有被限制消费的个人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以及本人执行或配合执行公务,参加外事活动或重要考试等紧急情况需赴外地,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乘坐飞机、高铁限制措施,经严格审可给予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的暂时解除时间。【735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