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利益挨损,腾讯和360终究将两败俱伤
从9月27日纷争爆发至今,人们未见有关部门对这场恶性竞争行为作任何介入。而依据全国有关互联网和互联网公司的治理政策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政府完全有权力有义务介入这种纷争,并对有关技术题目作出观察处置,同时防范矛盾的恶化。遗憾的是,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也催生了这次互联网公共品德危机。
解决竞争纠葛终究要靠法律,而不是靠动员网络民粹来获得言论的支撑,也不是凭借企业的强势来摆平。然而,更值得追问的是,在法治尚不完美的条件下,中国公司自我束缚的商业品德与伦理,又在哪里?也许许多公司尚无意识到,当恶性竞争猛烈到不把民众利益当回事的时候,民众其实也就不会把它们当回事了。
在互联网行业,许多中国公司依然不懂怎样处置竞争关系。这也是最近一系列恶性竞争事件的实质。
这场从一开端打着“为了会员利益”
首先需要看到,一个企业无论其有多么正当性的理由,也无论敌手曾经用过多少“不正当竞争的伎俩”,其是否有权强行“在他人的电脑上休止运转本人软件”,依然是存在争议的。只管,软件公司和会员之间个别都签有协定,但是,要是,由于竞争敌手“违法”就终止软件的使用,是来自企业的自我认定,显然缺乏说服力。
据腾讯企业本人发表的数据,截至2009年,QQ注册会员达到9.9亿,同时在线人数冲破8000万人。QQ会员普遍性的事实已经证实,QQ软件已经远远超出了网络企业产品的商业意义,而成为实际社会最重要、最便捷的通信工具之一。而360也宣称遮盖90%的网络会员,也是当下保护网络平安的重要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两家企业都必必要注重其关于社会和民众的公共服务价值,而不能由于本人的私利,把亿万会员拖下水。
事件开展到此刻,注明在互联网行业,许多中国公司依然不懂怎样处置竞争关系。这也是最近一系列恶性竞争事件的实质。其实,360和腾讯原来可以通过司法诉讼来定纷止争,但让人遗憾的是,双方都似乎忘却了法律的存在,而是以牺牲会员利益和公序良俗的代价来对骂。只管两家企业都在声明中强调要“抵抗违法行为”,要反对不正当竞争,可它们的行为正当性的缺乏,倒无疑是一种反讽。
这场纷争也提示人们,当我们对网络以及网络技术的依赖性无穷上升时,尤为是某种网络产品在市场中构成了绝对垄断地位时,整个社会和民众就随时可能被网络或者网络经营商“绑架”。因而,国家有关执法部门,有须要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认真监管和查处网络界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现象,防范那些恶性竞争伤害民众利益。